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年*************所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9月**日至9月**日9:**—**:**(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年**月**日**:**
*、项目编号:
*********************-********
预算编号:****-*********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年*************所需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人民币***.6*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6*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各类供应商采购;
3.具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网址及开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注:本项目在采购云平台网上开标(远程开标)。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阳路**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号5楼
联系人:***
电话:***-********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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