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乡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平桥乡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0** | ||
发包人 | *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电话:****-*******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年7月5日9时**分 |
最高限价 | **********元*角*分(******.**元) | ||
建设工期 | **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 ||
(中标)成交人 | 安徽海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 金额 | ******元整(******.**元) | ||
公示时间 | ****年7月5日-****年7月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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