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片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片区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2条.其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号)自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号文件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故在招投标过程中,信用评价全部按满分计取,修改为: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方式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号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办发(****)9号相关规定执行。
2、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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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类别 | 数量和分值 | 计分制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备注 | |
投标人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号)自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号文件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故在招投标过程中,信用评价全部按满分3分计取。 | 加分制 | 0 | 3 |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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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类别 | 数量和分值 | 计分制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备注 | |
投标人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 |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企业信用评价: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分以上(含**分)的计3分;**分以上(含**分)**分以下的计1.5分;**分以下的计0分。 | 加分制 | 0 | 3 | |
3、原招标文件***页2.1.**主要材料**参照 **** 年第1期《张家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修改为:主要材料**参照 **** 年第2期《张家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截止时间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年7月4日
附件: 更正公告备案表.***
附件: 更正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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