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简易格式(****以下工程使用))
项目名称 | 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两间旧建筑修葺工程(南便街**号、村心大街**号) | 公 告 号 | **-****-***** |
招 标 人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 | 工程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村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工程概况 | 本项目为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两间旧建筑修葺工程(南便街**号、村心大街**号),具体主要是对村心大街**号、南便街**号的旧建筑进行全面修葺等。 | ||
工程概算 | 招标控制价总额:*******.**元。 | ||
报名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时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内任意1天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投标时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投标时须提供递交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7.1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相关规定一致。 7.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关于“未通过办理相关业务或系统批量转换取得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的‘安管人员’,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要求提供全国统一新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子证照,且该电子证照应当能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s://gdagkh.gdcic.net/#/web)以上任意一平台进行查询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7.4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5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二、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接并完成过建安费金额为 120 万元(或以上)的古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中标通知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 ||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工 期 | ***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联 系 人 | *小姐、王小姐 |
报名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座****室(佛山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备 注 | *、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1.2报名时间:2024年07月02日起至2024年07月0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1.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30元人民币,但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以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形式或者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三、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0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cong/)、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上发布。 五、其他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econg/)、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村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890532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陆小姐、王小姐 电 话:0757-83130360、831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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