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接受 *川坤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角 元(¥ *******.7 元)。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
5.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日历 天。
9. 本合同*式 * 份;其中正本 *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 份;副本 *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6 月 ** 日
承包人: *川坤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6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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