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秣陵街道****-****年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 | ||
品目 | 市容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江宁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宁区湖东路泥塘新苑3栋1单元****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号丁香园**幢1单元***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秣陵街道****-****年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号丁香园**幢2单元***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秣陵街道****-****年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单位: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队紧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主线,以“以点连线”“以路织网”的工作思路,全力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保畅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号丁香园**幢2单元***室
方式:1、网上获取:须将报名资料:(1)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2)投标人*证合*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5)标书费支付截图,以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原件并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号丁香园**幢2单元***室】武工收,收到纸质盖章原件审核合格,方可获得采购文件。标书费通过支付宝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可简写)。咨询方式请与我公司报名处人员联系,联系电话为:***********;2、现场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号丁香园**幢2单元***室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江宁区湖东路泥塘新苑3栋1单元****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清凉门大街***号丁香园**幢1单元***室 ************-**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
联系人:*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宁区湖东路泥塘新苑3栋1单元****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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