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财政局车位租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孟萍、张锐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市财政局车位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B-****)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 *、项目编号:****-****-B-**** *、项目名称:市财政局车位租赁服务 *、成交信息 第1包 :
*、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单*来源采购人员: ***、孟萍、张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的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终成交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单位**:¥***元/车位·月(每个车位每月大写人民币**元整)。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天津市财政局,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由于目前停车位数量无法满足其日常办公用车停放需要,急需就近选取*次性满足***个固定停车位的停车场,同时停车场须距离采购人位置较近,并具备严格的专人监管及秩序维护、安全整洁的停放环境、便利的出行条件、系统化的人员统筹管理、**小时不间断地服务及随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等条件,以确保日常随时安全出入车、停车的需要。综合周边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停车位的公司,目前,只有天津大沽路停车楼(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与烟台道交口)停车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为此须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 ****年6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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