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台山**)号)
*******-**(台山**)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台山市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冷链物流项目**库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用地性质:*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类工业用地 (**/**) ;容积率:1.2~2.5(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且不大于****.**平方米);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绿地率: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8号。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布局规划,该地块拟发展“冷链物流业”,该类型项目在符合《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须为国家鼓励类或允许类产业,并且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版)》。 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和江门市“*线*单”管控方案、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园区规划环评和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动工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元,每亩创税额≥**.1*元/年。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龙华里**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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