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招标文件编号:******-**-****-***-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医院医用红外热像仪、磁刺激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号中海天下1号楼****室、****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医用红外热像仪 | 新瀚光电 | ***-**** | 1套 |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京隶、梁祖美、李婵湘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比例为:成交金额在**(含)*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成交金额在**-***(含)*元人民币的部分按0.6%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缴纳代理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成交金额的,采购代理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莆田分公司;账号:**** **** **** **** ****;开户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审查各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如下:
各响应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磋商小组审查各响应人技术商务部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各响应人技术商务部分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磋商小组审查各响应人报价部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各响应人报价部分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 政策性**扣除或加分情况:**********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有提供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符合采购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的**扣除,即扣除*****元,扣除后的**计入评审**。
3.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第*医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2层A店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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