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建筑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建筑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建筑工程2.1.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2.1.3质量要求:合格。2.1.4工期:****年**月**日前完工。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网上开标室- 8机位)。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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