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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陕西 宝鸡市
工程建设
资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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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资审 |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详情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DZX2024(01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国开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宝鸡钛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宝钛路以东、高崖村以南、清庵堡以北。I标段招标范围为:10kv进线电缆的敷设和设计,钢管杆的设计和施工;II标段招标范围为:3个开闭所和开闭所内设备的安装,3个环网柜和环网柜内设备的安装,设计、施工及站房建设等。(具体招标范围以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I标段;

(002)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II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I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申请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1.3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内可查询到;外省企业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或外省勘察设计”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拟委派的施工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近三年(2021年05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2.2拟委派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均须为申请人的正式人员,须提供2023年11月至今连续半年的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4、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或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类似施工业绩及设计业绩各一项(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6、其他要求: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履约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II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0KV供电线路及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I标段;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使用投标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获取,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网络获取成功后,并在有效期内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及标准格式。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大屏),本次资格预审会议为不见面资格预审,腾讯会议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项目投资约2500万元;

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相关信息)必须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进行学习。如有问题可致电软件售后电话:4000-999-608。

5、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ZSQDB);按规定时间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ZSTB(资审标准格式.ZSTB格式来源于“宝鸡市资格审查评审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生成的标准格式文件)。

6、本项目资格预审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资格预审时仅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各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06月26日上午9:00前进入腾讯会议,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参与腾讯会议的申请人视为对本项目资格预审会议内容无异议。资格预审结束后,各申请人自行在系统平台中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支持系统在线提出异议、跟踪处理进程、接收异议答复。招标人异议联系人:李蓓宁,联系电话:0917-3311269,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陈佩瑶,联系电话:18091731152。

8、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

联合体成员: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发包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发包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发包人的合同无法维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等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履行相应的义务,负责合同签订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签署盖章的上述各项文件和其以联合体名义所作出的一切行为效力及于全体联合体成员。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格按照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本项目合同(含各类附件)等的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就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发包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标后,发包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发包人开具等额、有效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发包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发包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需提供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明确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钛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1号院4幢1层6号

联系人:李蓓宁

电话:0917-331126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604室

联系人:陈佩瑶

电话:18091731152

电子邮件:hdzx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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