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排水沟取水设施排查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排水沟取水设施排查整治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号(批复名称:关于中宁县排水沟取水设施排查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新堡镇、舟塔乡、宁安镇、恩和镇、鸣沙镇、白马乡、石空镇*****、余丁乡9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项目区内**座排水沟道取水泵站安装计量设施,其中新堡镇3 座、舟塔乡4座、宁安镇6座、恩和镇6座、鸣沙镇 **座、白马乡 2座、石空镇4座*****1座、余丁乡7座;对8座沿黄取水泵站(石空镇3座*****1座、白马乡1座、鸣沙镇1座、舟塔乡2座)安装控制阀门、控制柜及视频监控设备;配套软件接入水务局水资源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实现数据远传和控制(各项数据和参数以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为主)。
2.2交货地点:中宁县新堡镇、舟塔乡、宁安镇、恩和镇、鸣沙镇、白马乡、石空镇*****、余丁乡,共9个乡镇。
2.3建设工期:***天(其中交货期:**天,安装工期:**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 1 个标段,中宁县排水沟取水设施排查整治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5招标内容:中宁县排水沟取水设施排查整治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供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为销售代理商中标后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商厂家公章)。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06-3 **:**至***4-06-**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办理 ** 锁业务请 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 层 **** 号) ,联系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 公司,联系电话:**********。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0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恒达公寓**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
***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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