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电子信息产业园*期充电车棚及配套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烈山电子信息产业园*期充电车棚及配套工程(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5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淮北市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审)结果
招标编号/分包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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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内容 |
烈山电子信息产业园*期充电车棚及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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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名 |
第*名 |
第*名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公示期:自****年5月**日至****年6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同步公布于以下媒介: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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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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