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工程(*期)项目工程造价服务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道路维修改造共 5 项内容,涉及 8 条路。道路长度约6.*****。【园丁街(师范附小门前)道路拓宽建设里程约 0.*****、红星路南侧两条道路维修长度约 0.*****、富强路(西胜街-西山路)维修改造长度约1.***、兴国西路(仲兴街-新华街)道路维修改造建设长度约1.*****】。同步配套道路交通设施、照明设施、排水、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园丁街设置**=***** 钢筋混凝土主管****,雨水检查井7套,双篦式雨水井**套,**=*****雨水井连接管****。
红星路南侧两条道路设置**=*****钢筋混凝土主管****,雨水检查井**套,双篦式雨水井**套,**=*****雨水井连接管****。
(2)桥梁工程:桥梁维修改造4处(东山桥维修改造、和平桥拆除新建、众兴桥维修改造、河东桥维修改造)。
(3)人行道:**条道路人行道板更换、拓宽。(学府街(专家中心门 前) 和南山路(幼教中心两端)人行道更换、奋斗路人行道板更换工程、新区8条街路人行道板更换(松文街、建工街、长征街、柳浪街、政通街、人和街、康新路、新兴路8条道路人行道板进行整体更换))拆除新建人行道板******平方米,新建沥青路面****平方米,拆除新建界石、边石****米,新建栏杆、围栏***米,拆除新建挡墙***米,改移原有长廊、景观建筑**平米,新建绿化***平米,台阶维护(水泥混凝 土)**立方米。
(4)照明工程:**条道路点亮黑灯路(计划对鸡兴东路支路、祥光西路、团结高速入口、润通街、沿河南路、南山小学东巷、实验中学东巷、风尚街、卫体巷、向阳街和新华街、高铁连接线等实施路灯新建工程)共计增设路灯约***套,配电箱**个,箱变(******)2套、电缆 **.*****。*处体育场地安装路灯工程计划安装****灯***套,****高杆灯6套,*****箱变*台。
(5)公园(维修)工程:城市公园升级改造工程6处(森林公园维修改造工程、穆棱河公园维修改造工程、河滨公园维修改造工程、动植物园升级改造工程)。
(6)****年街路游园补绿增绿工程(游园及小微绿地):培新路北侧(培新小区)绿化、电台路(传媒集团东侧)绿化、松文北街绿化、健康街街边绿化、康泰巷绿化、腾飞路南侧绿化、红旗路政府西侧绿化、市区主要街路兴国路、康新路、红胜街、新兴路、腾飞 路等街路小微绿地。
(7)**** 年街路游园补绿增绿工程:裸露空地需绿化面积约6.9*平方米、树穴**个;**条街路****个树穴铺设鹅卵石;**条街路 ****个树穴种植委陵菜;街角裸露空地3处需绿化面积约*****平方米;市内**条街路弃管危树伐除***株。养护范围内街路枯死树木补植。
计划对廉政路、冉昭街、祥光月秀*期、蓝湖湾游园和东侧绿地、腾飞路和西园路交叉口节点、城子河区中心大街、西园路垂直绿化、东山敬亲园北侧道路进行绿地改造、补绿、增绿。
其他街路补植工程。
(8)新区道路绿化工程:鸡兴东路补植、涌新路(文成街—学府街)道路绿化、长征街(鸡兴东路—涌新路)道路绿化、建工街(宏伟路— 鸡兴东路)道路绿化、宏伟路道路绿化、长胜路(政通街—长征街)道 路绿化。鸡西市文成街南延及鸡图公路鸡西段(南环路)、高铁站绿化 提升工程。丹阿国道(和平大街南出口至东太村段)道路两侧及南环路口、鸡恒公路路口节点绿化工程。
(9)城子河区绿化:中心大街、政清路相关道路及周边绿化。
(**)停车场:儿童公园游泳馆停车场新建、森林名苑市场停车场、 园林路停车场改造。
(**)台阶:拟对市区6处台阶进行改造(以明月楼台阶改造工程为样板,计划对市区早市两侧4处台阶、红旗西路红双喜北侧、西山路 2 处台阶进行改造。)。
(**)公厕:升级改造老旧城区公共卫生间4座、**座公厕增设残障设施、第*卫生间设施维修设备更新。
(**)地下通道罩棚安装:对普查出的**个地下通道出入口全部安装罩棚。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2.4 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编制
2.5 招标控制价:**.***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年8月份至**月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住建部建办市函〔****〕**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4企业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信用良好,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4.2 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年**月-****年**月)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4.3 投标人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须提供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 ** 号)。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联系人:***,联系电话:****-*******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5号门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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