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主城区主要水体监测项目*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主城区主要水体监测项目*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里创业园综合楼*楼***室
中标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主城区主要水体监测项目*包 服务范围:*包(鸠江区+镜湖区)检测范围:湖泊:莲塘、汀棠、大阳垾、镜湖、*莲塘;水系:官桥沟、胜利渠、火车站支沟、弋江北路支沟、芙蓉湖、银塘(*科城)、淬剑湖(新塘)、中江公园景观水系、飞翔路明渠、北咸辛沟、鸠兹古镇调蓄水体、大阳垾主沟、大阳垾支沟、扁担河、*条支沟、*号沟、罗杨东沟、高速支沟、*号大直沟、大干渠、龙塘支沟、长安支渠、长安大河、大龙河、倒事沟。 服务要求:水系的采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等执行。每月固定监测*次,采用人工监测方式,在暴雨、干旱等极端气候下,水质容易出现波动时,适当加密监测频次;原则上湖泊设置采样点位不少于2个,水系设置采样点位3个(上、中、下游)。 湖泊监测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水系监测因子: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湖泊监测结果按照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方法进行评价,水系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每年末对该年度服务及监测能力指标等进行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下*年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谢华刚、章招兴、王良琴、范宏、黄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个包中标价之和*1.2%后再由各中标人按各包中标金额比例分摊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1.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无效投标单位:1.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拟提供监测项目所需部分监测设备及计量仪器不在有效期内);处理意见:做无效标处理。
2.安徽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拟提供监测项目所需部分监测设备及计量仪器不在有效期内);处理意见:做无效标处理。
3.安徽恒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拟提供监测项目所需部分监测设备及计量仪器不在有效期内);处理意见:做无效标处理。
4.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拟提供监测项目所需部分监测设备及计量仪器不在有效期内);处理意见:做无效标处理。
5.安徽开沅生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拟提供监测项目所需部分监测设备及计量仪器不在有效期内);处理意见:做无效标处理。
6.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拟提供监测项目所需部分监测设备及计量仪器不在有效期内);处理意见:做无效标处理。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固体废物监管中心)
地 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裙楼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号院3号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标单位业绩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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